近日,上海铁塔发布2020-2021年地铁14号线、15号线及18号线室分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2004B4D0023-DGZ04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2020-2021年地铁14号线、15号线及18号线室分电力电缆采购物资采购。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预估金额3100万元(含税)。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2所有设备的保修期为终验完成之后的2年。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内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3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同类产品(电力电缆类产品)销售业绩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2.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不良经营行为,存在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9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0投标人的投标同类产品(WDZA-RYY23-0.6/1KV型铠装电力电缆类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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