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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发新电改细则 电网企业只收过网费
日期:2015-07-28 17:56


自新电改方案公布后,第一批售电牌照就花落谁家?是否会引入民资?一直是电力市场关注的焦点。继5月底贵州被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7月末贵州省发布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新电改目前首个配套的省级细则。在细则中,电网只收取过网费的功能被进一步强化。


方案提出,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


方案提出,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它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方案明确,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它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由于用电结构不合理,电厂参与新电改的积极性很高。从贵州省经信委公布的今年6月份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企业名单来看,共有13家发电企业和144家用电企业申请参与。


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是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贵州省将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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