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实施 再标
新商标法实施 再标"驰名商标"将被罚
日期:2014-05-07 17:17  来源:南方电缆网
法制晚报讯 今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同时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本市工商部门将从今日起对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新法实施后进入市场并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生产企业将面临10万元的处罚。

  今天,新《商标法》正式实施。虽然新《商标法》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 商业活动中,但是记者还是在超市发现了印有驰名商标的产品。其中,不乏红星二锅头、南方黑芝麻糊、百花蜂蜜等市民经常消费的热销产品。

  记者注意到,部分品牌的同款产品,印有驰名商标的和没有这一字样的商品同时在销售。而前者的生产日期更早些。

 我们此前接到工商部门的通知,已经启动了更换包装,但是,此前已经进了超市的产品也有,所以现在超市里有两种包装。红星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而该公司已经将宣传布置、广告等处的驰名商标字样删掉了。

 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46万件,位居四个直辖市首位。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92件,北京市著名商标601件,地理标志8件。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市场上的驰名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将依据新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进行检查,违法者将面临10万元的处罚。市工商局商标处 相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强调,对于5月1日以前进入流通领域、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

 驰名商标为何不能用作宣传?

 很多商家用驰名商标作为宣传自己的利器,这让消费者认为驰名商标是相关部门给企业颁发的荣誉称号。事实上并非如此。

 驰名商标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个法律概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介绍。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改之际,驰名商标作为法律概念出现。驰名商标具有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不能注册使用。驰名商标原本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建立驰名商标制度的初衷是为解决商标争议。但是,很多企业仍把驰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进行广告宣传。

  据介绍,一些商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不是因为被侵权要打假,而是为了市场营销,断章取义把驰名商标作为评先评优的荣誉称号,用来提升商标的知名度。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驰名商标而弄虚作假,制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标纠纷,以求在诉讼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市场对驰名商标这种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问题。此次新《商标法》增加?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将驰名商标回归为一种法律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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