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2019-2021年电力电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SJZB-DLKJ201903),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本项目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2019-2021年电力电缆集中采购项目,以上表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供货周期:参选人自接到订单之日起,须在20个自然日内到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1.1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2.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在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