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布局和发展需要,由国家电投与中利集团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原则上国家电投股权占比不低于 51%,中利集团股权占比不高于49%)作为项目开发平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按照 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开拓新能源项目资源。
本次合作重点在整县屋顶光伏分布式、美丽乡村振兴、综合智慧能源、网源荷储一体、中利创新推出“6+1”、农业光伏、合同 能源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双方产业发展和利益的创新合作开发 模式。此举将有利于提升双方在整县(市、区)屋顶光伏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线缆世界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