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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通报3月不良行为处理97起 3起涉电线电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电缆网
近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共发布了6篇涉及3月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共通报3月不良行为处理97起(其中75起已被相应省公司通报公示,此次又被国网总公司通报)。
 
按通报的公司划分:国网黑龙江电力通报2起;国网吉林电力通报4起;国网公司通报84起(共两次通报,其中13起为新增);国网山东电力通报3起。
 
这22起新增不良行为处理中,涉及电线电缆产品的不良行为处理仅有1起,涉及供应商为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因导地线在国网湖北公司抽检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被处以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导地线产品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已被通报公示的75起不良行为中,有2起涉及电线电缆产品。涉及供应商分别为: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和信泰线缆有限公司。其中:
 
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因在国网江苏公司2022年11月 (2023年2月公示) 、国网安徽公司2022年8月 (2022年11月公示) 抽检不合格,被处以10 (20) kV及以下电缆产品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
 
信泰线缆有限公司,因供国网新疆公司的10kV电力电缆,存在转包由其他供应商进行代工生产的问题,被处以所有品类产品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1年的处罚。 
 
 
按照惯例,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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