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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在两会: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9
       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希望能提高个税起征点。

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表示,四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但个税起征点四年没变,没考虑物价涨幅、吃、住、行等基本家庭支出的大幅增长。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总裁董明珠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让工薪阶层有更好的消费能力,然而仅仅靠涨工资的方式对收入提高不明显。“增加的工资要交税,上税后,最终拿到的钱又会缩水。”

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最近表示,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低,造成很多低收入群众需缴纳个税,负担比较重。“对绝大多数工薪阶层中的低收入者来讲,相当一部分上有老下有小,教育、养老、医疗、买房等生活必要支出压力不小。” 他建议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财政部部长看法:

“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科学。例如,一个人每月收入5000元,日子可以过得不错,如果要抚养孩子赡养老人,那么日子就艰难了。现有框架下也在推动改革,如启动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个税延迟纳税政策,增加养老保险保障程度,也有利于消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对于简单提高起征点不公平”的说法,江苏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原副会长蒋大鸣教授解读为,还应该考虑到家庭平均收入的问题,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家庭情况、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会很大。一刀切征个税,确实有失公平。他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评判家庭中的平均收入,来保证税收负担公平。然而,在中国实行这方面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但起码是一个努力的方向。

也有专家解读为提高起征点并不能缩小贫富差距,举例说明,税前月收入5000元的居民,个人所得税仅占十元多,即使起征点提升到5000元,每个月也只能节省十几块钱。而对于一个税前月收入10万元的富人而言,则能每月节省近七百元。

专家建议:

中国社科院2月27日发布的一项研究成果指出,中国所得税税负应大幅下降,个税起征点也应随物价上涨而相应上调。社科院指出,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即起征点)的设定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并随物价上涨而相应上调。

江苏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原副会长蒋大鸣教授表介绍,说个税起征点的概念有误,3500元不叫起征点,而是免征费用额。他表示,起征点上一轮调整是在四年前,按照物价涨幅和人们目前的生活成本而言,应该重新划定免征费用额。按照他的估计,调整的空间不会太大,大约在4000到4500元。

蒋大鸣教授表示,个税由税法规定,要经过人大立法,通过人大修订。调整时间比较长,即使现在提上日程,最快也要一年才能做出决定。“个税起征点的设定不能过高,如果按月收入过万开始征税,不太现实,国家税收会大幅减少。”蒋大鸣教授表示,税法的修改要经过各种财政部门进行严谨的审查、论证、调研,通过税收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让百姓分享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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