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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质监称缆企标准工作放权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4  来源:电缆网
    “对于今后电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我们质量监督部门的态度是有收有放有创新。”4月1日江苏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前在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首次专家委员会会议上指出。

张前说,过去国家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这四个部分。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这三个标准中又存在着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这次要收的就是指强制性标准要收回来。过去强制性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委发布,行业性标准分别由国家各部委发布,地方标准由地方质监部门发布。强制性标准在欧盟国家是指令性的,是一条政府指令。国家要进一步强化、缩小其范围,主要是安全、健康、卫生等方面。今后国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发布可能就要上升到国务院。因此,今后行业就不大会有强制性标准了。张前指出,电线电缆企业相对来说,目前企业标准还是较少的。以后开发新产品可能就会涉及企业标准,在这些企业标准中一部分引用了国家强制性标准,一部分可能就是自己的指标。

张前表示,现在主要放的是企业标准方面。如果企业内部有企业标准,则需到当地质监部门乃至更高级别质监部门备案,这种备案是审查式备案。这一部分要放,就是要把该还的给企业,企业制定标准后要自己找专家组织审查,质监部门不再要求。同时,企业法人代表要签署申明,企业标准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我的企业标准是经过验证的,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如果企业标准低于国家的推荐性标准是可以的,但需在申明中注明;如果高于,可申明也可不申明。

张前说,在放权的过程中,政府就是把该给企业的权力给予企业,企业在执行中自行把握,企业法人签字要做到心中有数。今后,质监部门将转化为以事后检查、监督等为主的工作方式。政府在这一部分权放得很大,目前虽未做到这一步,但这是一个改革的方向。江苏在这方面已经在往前走了一步。过去都规定了企业标准及企业都要按不同类别到市级或省级相关部门备案,现在只有省属国企需在省级相关部门备案,其他全在市县相关部门备案,这一部分也在简化。企业需要自己找专家,质监部门也会对专家条件做好规定,例如学历和从业时间等。

4月1日下午,中国光电线缆行业商会第一家专家委员会——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会首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主要领导班子。江苏省质监局张前副局长到会见证了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专家委员会主要领导班子的诞生,并在会上作了相关指导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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